自2026年10月2日起,绝大多数临时签证持有者(包括打工度假签证和技能需求签证持有者)以及现有学生签证持有者,原则上不得在澳洲境内再次递交500学生签证申请。只有符合以下五类豁免条件的人群,仍可在境内直接申请并获批学生签证。
五类可在境内申请的豁免人群
| 序号 | 豁免类别 | 适用对象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1 | 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(DFAT)或国防部资助的学生 | 由DFAT或国防部正式资助的留学生 |
| 2 | 攻读博士学位或就读中小学课程的学生 |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,或就读小学、中学课程的学生 |
| 3 | 因教育机构无法继续授课(provider default)而受影响的学生 | 原就读机构无法履行教学义务,导致课程中断的学生 |
| 4 | 需要在同一教育机构额外最多12个月完成学业的学生 | 现有课程尚未完成,需在同一机构延长不超过12个月才能毕业的学生 |
| 5 | 已完成当前签证覆盖的主课程,并升读更高级别课程的学生 | 已按当前签证完成主课程,拟继续攻读更高学历层次的学生 |
其他临时签证持有者的境内申请限制
- 打工度假签证、技能需求签证等大多数临时签证持有者,自2026年10月2起均须在澳洲境外递交学生签证申请,且签证获批时申请人必须人在境外。
- 已持有学生签证的人士,一般也不能在境内再次申请学生签证,除非符合上述五类豁免之一。
家庭成员随签政策变化
- 首次或后续申请学生签证时,原则上不得在申请中包含家庭成员。
- 仅以下四类人群可豁免:博士生、太平洋岛国及东盟国家公民、全额外国政府奖学金获得者、DFAT或国防部资助学生。
- 2026年10月2日前已随签获批的家庭成员,若主申请人符合境内续签资格,可在新申请中继续包含该成员;签证获批后不得再追加家庭成员,且无任何豁免例外。
- 2026年10月2日前已递交的学生签证申请(含已包含家庭成员的申请)将按递交时的规则审理。
正在制定的转学类别与毕业生工签家属限制
- 内政部正在开发学生签证下的“转学类别”,拟要求变更教育机构的学生通过该类别重新申请签证。细则及生效时间官方尚未公布。
- 毕业生工签(subclass 485)申请人随签家属的新限制同样仍在制定中,具体内容及实施日期暂未对外发布。
后续建议与官方查询渠道
- 在做出签证、就学、出行或搬迁决定前,先确认新规对个人情况的影响。
- 使用内政部官方的“文件核对工具”查询可能需要的资金能力与英语证明材料。
- 如需针对个人签证情况的专业意见,请联系在移民代理注册局(OMARA)注册的注册移民代理。